柏舟――母女观念的冲突【原文】泛彼柏舟,在彼中河。彼两髦①,实维我仪②。之死矢靡它③!母也天只④,不谅人只⑤!泛彼柏舟,在彼河侧。彼两髦,实维我特⑥。之死矢摩慝⑦!母也天只,不谅人只!【注释】①髦(dan):头发下垂的样子。两髦(mao):古时未成年男子的发式,头发向两边分流。②实;是。维:为。仪:配偶。③之:到。矢:誓。靡;无。④也、只:语气词,没有实义。⑤谅。相信。⑥特:配靡;无。④也、只:语气词,没有实义。偶。⑦慝(te):改变,变心。【译文】轻轻摇荡柏木舟,在那河中慢慢游。头发飘垂那少年,是我相中好侣伴。发誓至死不另求!我的母亲我的天,为何对我不相信!轻轻摇荡柏木舟,在那河边慢慢游。头发飘垂那少年,是我相中好侣伴。发誓至死不变心!我的母亲我的天,为何对我不相信!【读解】孩子虽是母亲的作品,母亲虽然时刻心系孩子的幸福与不幸,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是一体,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会有冲突。最为常见的是为恋爱婚姻而发生的冲突。冲突的实质,是两种不同观念的背离和交锋。冲突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价值准则,若互不相让,便会发生冲突,以至以不嫁或出逃或殉情来表示反抗。观念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。在生活中,我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传统、社会、他人那里接受各种支配着自己生活的观念,在观念的指导之下说话和行动。人们常说环境改变人,其实环境改变的是人的观念,是人对生活的看法和态度。在母亲对自己的作品――子女的无私的爱之中多少带有一些自私的因素。她总以为子女是自己辛勤创造的作品,他或她必须按照她所坚持或信奉的观念去生活,总以自己和自己的生活经验作为参照系,而不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子女的立场上思考问题。说到底,她是把子女当作私有财产,而不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,因此,才会有《柏舟》这样的情况出现。